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湘农学工〔2019〕6号),经各学院自主申报,学生工作部考核及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6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反映,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电话:0731-84673647;电子邮箱:hnndxinli@163.com。
附件:湖南农业大学2022-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结果
附件:
湖南农业大学2022-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结果
优秀
序号 | 学院 | 评比结果 |
1 | 农学院 | 良好 |
2 | 园艺学院 | 合格 |
3 | 植物保护学院 | 优秀 |
4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良好 |
5 | 动物医学院 | 优秀 |
6 | 水产学院 | 合格 |
7 |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 良好 |
8 | 资源学院 | 良好 |
9 | 环境与生态学院 | 良好 |
10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合格 |
11 | 机电工程学院 | 良好 |
12 | 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 | 优秀 |
13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优秀 |
14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良好 |
15 |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 | 合格 |
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合格 |
17 | 经济学院 | 良好 |
18 |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 优秀 |
19 | 商学院 | 优秀 |
20 | 教育学院 | 良好 |
21 | 人文与外语学院 | 合格 |
22 | 体育学院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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