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特色成长辅导室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按照《湖南农业大学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现对我校各学院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验收。为做好本次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各学院成长辅导室。
二、结项材料
1.《湖南农业大学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建设情况简表》(件1)。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 项目建设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情况(组织领导、场地建设、制度建设、运行情况、特色工作)、项目建设成效和成果、学院支持情况、师生反响,其中建设前后辅导工作的变化是重要观测内容。总结报告文字不超过4000 字,标题下须注明项目组主要成员姓名,不超过七人。(结项证书以此为据)。
3. 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紧扣湖南农业大学成长辅导室建设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反映各项指标的真实建设情况,可以用图片(尺寸不大于6.8cm*9.8cm。)、文字等多种方式呈现。
4. 优秀成长辅导案例,撰写要求见附件2。
三、评审方式
评审采取材料评审和抽样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 材料评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报送的结项材料进行评审。
2. 抽样实地考察。根据材料评审情况,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部分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实地查看。
四、时间安排
1. 各项目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
2. 上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湖南农业大学心理健康中心
联系电话:0731-8467345
3. 材料初审时间:2017年12月28—12月29日;
4. 实地考察时间:2018年1月2—1月5日。
注:参与省级立项且结项合格的学院成长辅导室可直接提交省级结项时报送的材料及结项证书。
附件:
1. 湖南农业大学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简表
2. 湖南农业大学特色成长辅导室优秀成长辅导案例撰写要求
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